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4月1日起,省民政厅首次对全省农村牧区敬老院进行星级评定,并开始按星级水平兑现运行管理补助资金,以此提升青海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
评定活动结束后,省厅将从今年起分星级安排兑现运行管理补助资金。同时,根据《青海省敬老院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对评定为三星级的敬老院,进行一次性实物奖励,并举行颁牌仪式。 (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