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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发布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0日 10时06分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19日发布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将对全省现有70万套祖代种禽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补贴,以稳定家禽生产的基础,保证疫情过后恢复生产。省财政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补助40%、60%、80%,市县财政承担其余部分。根据意见,今年年内我省还将减免家禽检疫费。省财政厅将对所需资金迅速拨付各地。

    考虑到疫情发展对家禽业的影响还在持续和蔓延,意见要求,对因H7N9禽流感检测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省财政补贴办法按照既有政策执行。各地对病死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经费省财政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补助40%、60%、8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对父母代种禽场的补贴,则由市县政府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意见同时提出通过项目扶持方式,对家禽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大户给予倾斜支持,稳定家禽生产。扶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支持家禽主产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家龙头企业,开展活禽宰杀、加工、收储,缓解家禽产销矛盾。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资金,对收储企业租赁冷库等费用给予补助,市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在促进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销售方面,意见明确,经检疫合格的产品,各地不得采取封锁措施。对禽类交易市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或开启。推行加工包装家禽产品替代活禽上市。

    对参保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酌情安排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克服困难。金融机构增加对家禽规模养殖和加工、流通企业的贷款支持。加强金融保险支持,从今年特殊情况出发,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进行理赔。(记者 吴琼 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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