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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5日 08时57分   来源:司法部网站

    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以来,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司法厅立即派出工作组会同雅安市司法局在芦山、宝兴、荥经三个重灾县开展工作。4月22日,四川省司法厅连夜为灾区司法行政机关调拨20顶帐篷,灾区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建立帐篷司法所、帐篷调解室等方式大力开展抗震救灾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震后不久,司法行政机关就通过多种方式,在灾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救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与抗震救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维护灾区正常社会秩序。

    针对震后矛盾纠纷易发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及时组织灾区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和化解因地震灾害引发的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目前已排查因地震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余件。

    雅安市司法局制定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期间的法律服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00余人成立抗震救灾法律服务队,积极为受灾群众开展人身、财产损害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因地震灾害带来的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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