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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举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6日 16时44分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于4月19至2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专题培训班。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晓敏出席培训班并作讲话,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局相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的领导同志及工作人员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已于2月21日发布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也将同日公布。

    晓敏同志指出,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设定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重视。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还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晓敏同志要求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切实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第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第四,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有关准备工作,抓紧组织人员培训;第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第六,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行为。

    培训班安排了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范围、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期限、需提交材料等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就游泳、潜水、攀岩、滑雪项目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进行演示和讲解。苏州市体育局和太原市体育局就本地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监管、处罚工作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做了大会交流。与会代表还就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总局拟下发的文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

    本次培训班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仅提高了各省区市体育局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认识,也对未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预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启发性,为今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起到了引领学习、促进思考、提振信心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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