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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下拨芦山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应急资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7日 10时30分   来源:文物局网站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国家文物高度重视四川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4月23日,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从局长基金中划拨80万元作为应急资金,用于 “4·20”芦山地震受损文物的前期应急抢险、棚护、支护、清理、遮盖、消毒等方面。为了把这笔应急抢险经费使用好,四川省文物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从自有资金中配套20万元共计100万元下拨雅安、芦山、宝兴、天全、雨城、名山、邛崃、蒲江、新津等重灾区。

    目前应急资金已下拨灾区。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应急资金的下拨,对于及时抢救保护受损文物,有效避免文物二次受损具有积极意义。(文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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