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芦山7级地震刚发生,云南省红十字会紧急拨款15万元支援灾区,向社会发出救灾募捐呼吁书,4月23日为灾区派出了大众卫生救援队,供水和心理援助救援队也随时待命驰援灾区。
无论是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还是云南盈江地震、彝良地震、洱源地震,在一次次突发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中,云南红十字志愿者身影总是活跃在灾区。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红十字会始终把“人道、博爱、奉献”精神铭记于心,汇聚国际国内人道救助资源,在自然灾害紧急救援、灾后重建、人道救助、卫生救护培训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仅2010年至今,云南省红十字会就动员募集价值2.46亿元的款物用于省内外救灾救助,使550多万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受益;全省累计培训救护师资1292名,初级救护员71.5万名;在全省9个州市的43个县(市、区)开展的艾滋病预防与关怀项目使96万多人受益;641个红十字防灾减灾、灾后重建和扶贫救助项目落地灾区。在红十字紧急救援队建设、造血干细胞捐献方面,云南省走在了全国前列。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捐献者资料累计入库40000多份,为包括韩国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在内的79名白血病患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实现捐献比例居全国前列。
4月18日《关于促进云南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既是省委、省政府对省红十字会的认可,更为云南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加快形成以省红十字会紧急救援站为基础、各州(市)备灾救灾中心和县(市、区)物资储备库为补充的红十字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要将红十字救护培训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教育、卫生、安监、旅游、电力、建筑、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红十字会依法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建设,不断扩大库容量,注重提高少数民族捐献者资料入库率;要支持红十字会在农村和社区开展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救助等,参与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关爱行动及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扶贫济困、助孤助残等工作……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成为省红十字会充分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的坚强保障。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鸿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把红十字会作为党委、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对外展示云南省人道主义形象的重要渠道,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段鸿表示,目前红十字会募捐筹资难、救助实力弱、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希望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为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