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部署,今年8月1日起,青海省将在交通运输业(除铁路运输)和包括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并逐步推广至所有行业。
目前,省财政正在抓紧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青海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行业税收业务移交界定办法、试点过渡政策等。通过在部分行业适时扩大范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适应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三次产业融合的增值税管理体系,从税制上消除重复征税,实现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支持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记者 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