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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结束 孔垂柱主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31日 10时20分   来源:云南日报

    5月30日下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昆明结束。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表决批准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5个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赵万祥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终止审议的报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

    孔垂柱在讲话中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学习,自觉地把学习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把加强学习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始终、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地要坚定不移地依靠法治惩治和预防腐败,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等重要内容,就是依靠法治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努力增强专题询问实效,本次会议对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并达到了预期目的,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选题进行必要的专题询问,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孔垂柱强调,要继续加强专题调研工作,突出抓大事、议大事,做到准而精,突出重点,始终与党委同心、政府同步、群众同愿;要讲求实效,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不断务实创新,增强监督实效;要统筹兼顾,全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刀林荫、王树芬,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沈培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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