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黑龙江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将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黑龙江儿童福利事业也将实现由传统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初步建立适应黑龙江实际的社会福利制度。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13个市(地)全部建成了一所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十一五”期间,通过“蓝天计划”,改扩建和异地搬迁6个儿童福利院,新建8个地市级儿童福利院;建立了孤困儿童生活保障制度,为全省孤儿和艾滋病影响儿童每人每月发放600元至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开展了“情系孤儿学子·福彩圆梦助学行动”、“微笑列车”、“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神华爱心行动”等一系列救助项目,特别是针对特殊贫困儿童实施的“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活动,共计为各类病残儿童和贫困低保家庭儿童实施手术1395例。
目前,全省儿童福利事业正由传统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建立以儿童保障网络为支撑、社区服务平台为依托、儿童福利政策为保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孤儿和社会困境儿童基本权益。
据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刘凤兰介绍,“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将大力加强儿童救助与福利工作,建立以发放孤儿津贴为核心内容的儿童福利制度,儿童福利机构孤儿集中养育标准达到10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达到600元/人月。同时,扩大和拓宽儿童福利覆盖面,探索建立以为孤儿、残疾儿童、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发放津贴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完成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的收尾工作,推进县(市、区)儿童福利中心建设,确保每个地级市和80万~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要建有1所具有供养代管、辅助教育、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家庭寄养、国内外收养、类家庭养育、社会助养等多种儿童养育模式,拓宽儿童养育成长的新途径。探索艾滋病儿童、流浪儿童、父母服刑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安置方式和途径。(记者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