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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下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13日 15时15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日前,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职业院校把“授业”与“育人”有效结合,推动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意见》认为,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有利于促进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有助于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适应产业发展要求,提高相关人才技术技能水平,做大做强民族文化及其相关产业。

    对于如何有效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三部委部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服务相关民族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地区专业设置调整与优化。

    三部委要求,要推动各地和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建设,研究制订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建设具有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推动品牌专业建设。鼓励中高职学校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合作办学,推进中高职学校一体化人才培养。同时,相关职业院校要按照生源特点,结合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系统设计、统筹规划民族产业人才培养过程。职业院校要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共同完成教学任务,推进职业教育与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双向互动。要改变单一的传承方式,制定有效的制度化学校教育传承方法,将口传身授的民间民族技艺整理成规范、系统、科学的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学校开发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和校本教材,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传承。

    三部委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要求职业院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根据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发展需求,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学校顾问、名誉院校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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