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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1日 20时13分   来源:林业局网站

    6月19日-20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宁夏召开。与会人员观摩了吴忠市、中卫市的4个林改基地,在银川市听取典型发言,并分组交流研讨深化林改的经验做法。

    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主持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屈冬玉在经验交流会上致辞。

    张建龙说,这次会议是在林改走到紧要时期召开的一次关键会议。参加经验交流的107个县,都是近年来林改工作的重点县、典型县,总结交流各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助于各地进一步增强信心,做好深化林改的各项工作。

    张建龙就深化林改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总结经验。今年是全面推进林改的第五年。截至目前,全国集体林地确权27.02亿亩,占集体林地的99.05%;发放林权证1亿本,发证面积26.04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6.37%,确权到户任务基本完成。5年来,林改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事业发展、林业产业发展、农民就业致富、林业管理职能转变、农村社会和谐。实践证明,林改所取得的成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今后,要将林业改革发展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紧紧依靠农民,推动林改的深化发展。

    二是坚定信心。要坚决克服满足情绪、松劲情绪和畏难情绪,坚持林改不放松。明晰产权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今后发展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如果没有深化,林改就不会维护好、发展好,见到实效。因此,要把改革牢牢抓在手里不放松。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改革越来越重视,各地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及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视前所未有,国家林业局党组提出要真正把林业改革推向深入。要深刻认识到林业的改革与发展是一体的,通过改革,促进林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在全国107个县要继续探路子、做示范。

    三是狠抓落实。要深化改革,努力把林改推向新阶段。深化改革重点要做好四件事:要紧紧围绕维护农民权益,加强林地流转制度、森林资源流转评估制度、林权纠纷调处仲裁制度、交易平台制度、采伐制度、林权档案管理建设;要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争取造林、抚育、种苗、林机补贴和生态效益补偿、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围绕农民增收,增加科技投入,要加大金融保险,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和人才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搭建政府和农户沟通的纽带,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要特别重视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进林地的规模经营,通过这一形式,推动政府管理职能的创新。

    屈冬玉说,宁夏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区。长期以来,国家林业局对宁夏的集体林改、退耕还林、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宁夏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许多省份相比尚有差距。希望国家林业局继续加大对宁夏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自治区的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带动宁夏中南部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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