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试行)》要求,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向全省公开曝光7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7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非法占用土地3件,破坏耕地1件,拒不交还土地1件,非法采矿2件。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件,案件现在公安机关侦察阶段1件,政府组织拆除或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4件。
7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
一、玉环县芦浦镇小沙村村民林某在芦浦镇小沙村木勺山等部分山体违法采矿案;
二、遂昌县张某、林某等十人在遂昌县龙洋乡赤枝村半山违法采矿案;
三、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大河村村民丁某在吴兴区织里镇大河村集体土地上破坏耕地案;
四、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在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占用土地案;
五、丽水市戴某、孙某在开发路东侧拒不交还土地,违法占用土地案;
六、江山市刘某在江山市虎山街道违法占用土地案;
七、临安市某冷库租赁服务部在昌化镇联盟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占用土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