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过半年时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对1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这些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关闭。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区各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深入排查发现了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这13家被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其中道路交通重大隐患3家、消防重大隐患4家、煤矿重大隐患6家。
道路交通隐患方面,哈密地区国道G30线3096公里、3089公里两处道路设施不完善,未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问题;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S306省道299公里+332米处道路坡度大,转弯半径小,易发交通事故。
消防隐患方面,和田市艾提卡大巴扎、和田市国际大巴扎、喀什市开源建材市场、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分别存在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不灵、擅自私搭私建、占用消防通道等重大消防隐患。
煤矿隐患方面,龙煤集团乌鲁木齐县天发工贸公司西山煤矿、乌鲁木齐县平得兴煤业公司煤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陈兴远煤矿、吐鲁番地区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托克逊县布尔碱博斯坦乡联营煤矿五号井、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朱家煤矿6家单位,分别在瓦斯管理、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火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