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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30日 10时00分   来源:甘肃日报

    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结合甘肃实际,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出台了《甘肃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自今年7月起至2014年6月,每个市、州各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年7月,在全省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届时,甘肃各级村医将包户到人,与签约村民建立起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方案提出,签约的乡村医生,应当全面掌握签约村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村民进行相应的预防保健。同时要求乡村医生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接受所服务村民监督打分,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签约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跟踪服务、规范转诊4项服务。

    方案规定,签约的对象既可是乡村医生个人,也可是由乡村医生组成的团队。签约村医免费为农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对新农合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原则上,村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户数、服务人数的下限不得少于本行政村人口的20%。签约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对应的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记者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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