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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始进入汛期 多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2日 09时44分   来源:辽宁日报

    7月1日,辽宁出现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省气象局宣布,从当日起辽宁开始进入汛期,比常年晚了7天。在全省出现首场区域性暴雨天气之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强降雨通知,要求多措施防御强降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省水文部门统计显示,7月1日8时至17时,全省最大点降水量位于北镇市安堡站,达到118毫米,辽宁锦州、沈阳、抚顺、铁岭等多地发生强降水过程,锦州地区降水量多达40毫米至90毫米,沈阳、抚顺、铁岭地区降水量多达20毫米至40毫米。根据沈阳市气象局预报,7月1日午后至2日中午,沈阳市将出现一次阵雨转大雨天气过程,预计降雨量将达到30毫米至50毫米,个别地区将达到80毫米。为此,沈阳市政府决定启动城市防汛二级 (橙色)预警。

    进入汛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防汛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确保辽宁平安度汛。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防御强降雨工作的领导,及时组织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汛情变化,科学调度,遇有险情迅速响应;各地要加强对各类水库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严格控制汛限水位,确保超汛限水位的水库水位尽快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小型病险水库一律空库运行。同时,各地在汛期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切实做好雨水情预测预报工作,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全省各级防汛指挥部汛期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与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据悉,气象意义的主汛期是指,当副热带高压脊线(纬向轴线)北跳通过北纬27度后,在辽宁61个国家气象观测站中,有10个及以上观测站出现暴雨的第一天即为主汛期开始日。辽宁最早进入汛期为1954年6月5日,最晚进入汛期为1972年7月19日,历年汛期平均持续时间为61天,一般集中于6月24日至8月23日。(记者张瑜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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