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召开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评议推荐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已于5月启动该项评选工作,目前工作已进入中期阶段,7月中旬将产生4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和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推荐上报国家。
据悉,截至6月25日,自治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工作领导办公室共接收全区13个市推荐的17个候选人和18个候选单位,区直单位推荐的12个候选人和6个候选集体。根据评选要求,以上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的先进事迹已于6月28日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当天,共有来自各行各业的1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就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初评出自治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6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4个。7月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自治区人社厅将再次召开会议邀请自治区一票否决部门进行评审,最终提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报全国“第八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办公室。
评选工作要求,所推荐的候选人要一贯先进、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据统计,在申报的29个个人材料中,在乡镇一级工作的人选有6名,占21%;在县(市、区)一级工作的人选有5名,占17%;在地市一级工作的人选有6名,占21%;区直机关处室及二层机构6个,占25%。(记者 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