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林芝地区国税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林芝地区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12亿余元,其中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占总收入的56.1%、11.3%、11.1%、12.3%。
据介绍,该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一是开展了招商引资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清查工作,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工作。二是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整顿力度,使地区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较快提升。三是在认真开展税源分析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建工程原料销售环节税收征管办法。四是进一步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力争实现所有大企业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五是完成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地区范围内共有192户企业参加,同比增加37户,全年应纳税额为3.71亿元,2012年度已预缴所得税3.36亿元,本期补缴所得税额0.36亿元。(记者 王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