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云南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会议提出,要以创新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扎实推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确保全省城镇建设提速度、上水平、出品位,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城镇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以昆明特大城市为依托,以曲靖、大理、玉溪、红河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和设市的城市、县城、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镇功能逐步完善,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省城镇化发展还存在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城镇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弱,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镇功能不完善、不协调,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等突出问题,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李纪恒指出,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不是小问题,而是大战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云南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符合云南实际,符合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符合城镇化发展规律。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李纪恒强调,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互动、产城融合、“四化”同步、集约发展和突出特色六项原则,抓住城市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六个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在实施中,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多措并举、筹资有道;规划引领、提升水平,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云南省副省长丁绍祥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具体部署。省政府资政刘平,省政府秘书长卯稳国出席会议。
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和全省16个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交流。(记者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