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1—5月,全省重点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33.2亿元,同比增长15.4%,高于全国3.7个百分点。全省重点服务业应付职工薪酬62.2亿元,增幅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2位,分地区看,长治增长38.2%,位列全省第一。
具体看,1—5月,山西省重点服务业企业共有1001家大型企业、186家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实现营业利润51.5亿元,同比增长4.3%。在工资方面山西省应付重点服务业企业职工薪酬62.2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全国平均水平(12.3%)高出5.8个百分点。分地区看,长治增长38.2%,朔州增长34.3%,临汾增长27%,晋中增长21.3%,大同增长率最低,仅增长0.4%,太原增长7.1%。分行业看,高技术服务业和新兴行业营业利润大幅增长。其中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分别增长73.1%和249.7%。
注:重点服务业统计范围: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统计标准:重点服务业企业划分标准为期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包含50人),或者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包含1000万)。(记者 苏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