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粮食局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31日 10时32分   来源:粮食局网站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3〕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兴粮战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我局决定于2013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粮食行业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粮食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学术研究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优势和较高的知名度,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院校学员原则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长、总工或学科(技术)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工程项目主持人。

    三、研修内容、形式及时间

    通过专家授课、学员研讨与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研修粮食宏观形势、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内容。时间为5天。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需填写《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推荐表》,并由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企业或有关高校人事教育部门盖章推荐。

    (二)请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高校于2013年8月16日前向我局推荐研修人员,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参加过2011、2012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三)本次研修班除学员交通费用需要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高级研修班由全国粮食行业(郑州)教育培训基地承办。

    (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匡广忠 李寅铨 

    电  话:010-63906096 63906066

    传  真:010-63906082

    电子邮箱:rsc@chinagrain.gov.cn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相关链接
· 粮食局座谈会:开门听取各地粮食部门的意见建议
· 粮食局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班
· 粮食局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
· 粮食局通报中储粮对向农民打"白条"问题查处情况
·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通知做好粮食企业安全度汛工作
· 粮食局召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