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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取消和免征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04日 09时03分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初陕西省取消和免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近期在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还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计全部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73亿元。

    今年陕西省从1月1日起,公布取消和免征了18项国家批准设立的登记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取消的收费项目看,对个人免除了公安部门收取的公民首次办理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的工本费,以及公民出入境办理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签注费,以及《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对企业取消了税务机关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可免费申领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工本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了企业年度检验收费,同时,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据统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1.54亿元。

    近期,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取消年收入小于100万元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部继续深入清理取消收费的要求,省财政厅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逐一甄别,初步确定了拟取消涉及公安、人社、农业、财政、司法和交通运输等6个部门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登机临时身份证明工本费、劳动能力鉴定费、蚕种检验费、珠算等级鉴定费、少管所课本文具费、高级职业技术培训费、会计电算化培训费等和机动车异动变更收费、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根据上年度收入情况测算,以上收费项目拟上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执行,一年就可减轻社会负担1908.1万元。(记者 杨华 实习生 李怡雯 阮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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