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河北省出台政策:科技人员创业身份职称保留3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1日 09时38分   来源:河北日报

    从今天(8月20日)在保定召开的全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研究制定《关于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3年内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

    据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保留原有身份科技人员以非职务专利、非职务技术等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科技型企业。

    为充分发挥河北环京津区位优势,《办法》指出,河北省支持鼓励京津等省外人才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河北省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可优先纳入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初期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贷款的政府创业基金贴息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经省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纳入采购名录,优先推荐使用。

    河北省还将鼓励职务科研成果积极转化。省内高校科研人员所形成的职务科研成果,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由成果完成人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的,创办企业实施人可拥有该成果在企业中享有股权收益最高可达70%;非成果完成人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本单位其他职务成果的,可拥有该成果在企业中享有股权收益的40%。(记者 郭伟)

 
 
 相关链接
· 工商总局副局长到河北、天津、内蒙古走访调研
· 河北香河:团组织发动千万无息贷款扶持青年创业
· 河北香河打造荷花生态湿地公园
· 河北至2015年每年投4.1亿元支持试点县(市)城市建设
· 河北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征求纠正“四风”意见建议
·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座谈会在河北召开 吴子丹出席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