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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四川收费项目三年减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3日 09时25分   来源:四川日报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公布取消了四川省批准设立的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至此,全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剩23项,相比三年前的52项,减少一半以上。

    取消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戒毒治疗费、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费、退休干部异地安置管理费、职称计算机考试费、技工学校学费、文物鉴定费、房屋鉴证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等。

    据估算,取消1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年可减少收费大概在1亿元左右,惠及人群至少数十万。(记者 梁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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