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和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相继发生暴雨洪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式,省防指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举一反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严密部署,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抗洪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侥幸心理,对已经遭受洪灾的险工险段,抓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和抢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级防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自辖区进行逐乡、逐村、逐户,逐库、逐河、逐沟拉网式专项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将矿山企业、建设工程、游牧民安置点、施工现场、旅游景点、简易工棚、临时居住点及中小学校和城乡危房等作为检查重点。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治专项预案,对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逃生线路等进行细化再细化,实化再实化。对居住在山洪沟口、河道两岸、山脚崖下等危险地段的人员,要组织动员,坚决实施搬迁避让。特别要加强对从事涉河施工、采矿挖砂、放牧养蜂、野炊露营等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洪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和水情变化,加强预报服务,为防汛指挥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极端天气过程和洪水过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连军 生录 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