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日前,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要商品承储工作,瓶装饮用水储备要保证100万人3天需要。
重要商品储备是指为实施市场调控,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所安排的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卫生清洁用品、照明用品和蔬菜等5类重要商品储备。《办法》规定,方便食品的储备,要按保证100万人3天需要量安排,以方便面、饼干为主,其中部分为清真食品;瓶装饮用水储备,按保证100万人3天需要量安排;卫生清洁用品储备,按保证100万人1个月需要量安排,以小包装的消毒液、洗手液为主。蔬菜储备以保障冬春生产淡季和元旦、春节市场供应为重点,每年在冬春季节安排2个月左右储备。按大中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和人均5天消费量安排,以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胡萝卜、洋葱、土豆、大葱、冬瓜、南瓜等为主,品种原则上不得少于5种。同时,陕西省将对承储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凡因违反有关法规和《办法》被取消承储资质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承储资质。
《办法》规定,储备商品的投放,必须保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价格上保本微利且不高于当地前1日市场平均价。(记者 崔春华 实习生 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