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黑龙江省召开全省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对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是中央的统一部署,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四风”问题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问责查处,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会议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全省作风建设自上而下有一个根本性好转。对机关风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出重拳、见实招、动真格,各地都要在中秋和“十一”前围绕重点问题,按照统一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对履行职责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要开展专项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有针对性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有效遏制不良作风的蔓延,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全省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要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从速从严处理,并实行“一问三责”,即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依法依规对主管领导实行问责,还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执行不力、执纪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的责任。各地各部门每半个月要向省纪委报告一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省纪委每月将对各地理情况进行通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要加大公开处理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要建立长效机制,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注重从专项治理向常态化转变,建立健全制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推进作风建设的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