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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16日 11时07分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福建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6章42条,主要包括管理职责分工、建设管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内容,结合福建实际,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建设单位、经营人、管理部门的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行为时间节点,并将最新的事故速报机制内容纳入应急管理要求;首次明确将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设施建设过程纳入监管,并参照《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对港口危货经营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及程序加以明确,细化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提出规定动作和基本要求。(记者张静雯通讯员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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