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6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河南加大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力度,2012、2013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同时,从2014年起,按照定额补助标准,省财政将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每年按时足额拨付至各地。
2011年11月,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省辖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0%。
据统计,全省各地共审核上报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老年乡村医生30985人。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认定上报的老年乡村医生人数, 2012年12月31日预拨了首批省级补助资金2489.76万元,并于上月底结算补拨2012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全额拨付2013年省级补助资金8664.84万元。(记者屈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