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近日出台八项措施,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事工作,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提高人才待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
支持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发布引才年度指导目录,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发放生活津贴,由省级财政拨补。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或专项公开招聘等更便捷的办法。
支持引进国(境)外智力,实施省级扶贫县引智项目计划,对入选项目给予经费补助。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引智项目计划。对申报省“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团队”给予重点扶持。
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省级扶贫县,每年招募派遣25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支持采取本土化就业直通车方式补充紧缺急需人才,对定向委培的可直接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扶持每个县建设1个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并给予经费补助。
支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送、资助青年优秀人才到境外、省外访学研修。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向省级扶贫县倾斜,并给予项目经费补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资助。
支持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省级扶贫县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重。在乡镇工作累计满25年以上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放宽县级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职称的学历要求。
支持公务员录用工作,在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时给予降分倾斜,对乡镇机关职位可限“面向本地”招考。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省级扶贫县人才待遇水平。对到省级扶贫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再浮动一档或一个薪级,离开后取消。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人事行政部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动较发达县与省级扶贫县开展人才交流、智力合作、对口培训、项目对接等。每年组织100人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开展决策咨询、技术帮扶。(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