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央财政向浙江、福建下拨1.1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今年23号台风“菲特”及其造成的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