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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林业建设示范县区确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11日 09时55分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林业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甘肃近期先行确定了10个县区作为黄土高原地区林业建设示范县,每县区将由国家投资500万元,投资计划随三北防护林工程计划下达。

    据了解,依据《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及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国家林业局确定今年将陕西、山西、甘肃、宁夏、青海等5省区的40个县区作为黄土高原地区林业建设示范县区,甘肃先行确定的10个县区分别为榆中、通渭、清水、秦安、静宁、广河、永靖、合水、宁县、白银区。

    下一步,甘肃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将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大任务,以改善生态、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以森林植被保护和建设为主要措施,开展营造林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状况。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示范区域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各示范县区正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将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并由专家统一进行评审。(记者 陈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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