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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连续三年为入海排污口水质“打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12日 09时28分   来源:辽宁日报

    11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在丹东二道沟、沙坝河两个入海排污口,省海洋与渔业厅近日对邻近海域的14个海水站位进行了现场海水采样,拉开了今年第三次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绩效考评的序幕。辽宁还将陆续对沿海各地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实施监测,涉及盘锦、锦州、葫芦岛、营口和大连市,以摸清辽宁近岸海域环境状况、污染因素和变化趋势,严格控制海洋污染,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据了解,自2011年起,辽宁将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情况,纳入省政府对沿海各市海洋环境保护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每年监测时间分别设在5月、8月和10月。监测时,工作人员首先要在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实施海水取样,然后进行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4项指标检测,各项指标若均不超过所在海洋功能区水质标准将得15分,4项指标全合格才能得到及格的60分,如果污染超标将被扣分。此项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情况绩效考评按照辽宁海洋功能区划水质标准执行,整个监测结果不仅为辽宁整治海洋环境污染提供了技术支撑,还将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目前,辽宁已连续3年实施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达标排放绩效考评,极大地提高了沿海各级政府对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了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提高了全省海洋环境监控水平。(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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