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4日至30日,教育部督导办将对福建省21个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实地检查、评估认定,这也是福建省县市首次接受这一国家评估。
通过国家认定的县,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名单、授予牌匾,省政府给予经费奖励。经国家认定的地方,还要连续三年接受国家检测,对关键指标下滑,且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收回牌匾。
评估项目指标上,可简要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指标、一个重要依据”。一个门槛,即县域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两项指标,一是县域内小学、初中资源配置8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要达到要求,二是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按百分制测评总得分在85分以上。一个重要依据是经第三方组织现场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对本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和政府教育工作总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一般掌握在85%)。
福建省提出,从2012年起,经过6年努力,到2017年底,全省85个县(市、区)和7个开发区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批接受评估的21县具体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罗源县、福清市,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
发布会上同时透露,2012年,福建省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近期教育部下发的监测结果报告显示,福建省四、八年级学生的数学、科学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两方面均优于全国均值,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