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第六次福建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批权,坚持程序公正,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审判公开,确保刑事司法公正。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有效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刑事证据制度,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完善审判监督、指导和管理机制,完善公开审判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司法问题。
2007年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0800件,判决犯罪30556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比率从2007年的15.07%下降到2012年的13.86%,适用非监禁刑比率从25.87%上升到31.48%。(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