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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地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消费品市场增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03日 10时35分   来源:陕西日报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务系统围绕“扩消费、调结构、保增长”的发展思路,全省消费市场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前三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9.4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位列全国第5。

    西安扎实开展“三抓”(即抓限上企业入库、抓企业集中收银、抓个体转型为法人企业)工作,并加大对限上企业资金支持,给予每个新增限上企业2万元奖励;积极推进集中收银工作,对完成集中收银并于今年纳入限上统计的大型卖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对完成个转企工作排名全市前六名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奖励20万元至50万元。

    宝鸡确定每年的4月、11月为年度消费促进月,组织各行业、各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导消费,促进消费升级。2012年支持县区和新增限上企业入库的奖励资金共计100余万元,激发了县区工作积极性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今年的奖励资金增加了对在库企业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同比增长20%以上的奖励支持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经营方式、策略和管理上有所突破。

    咸阳出台了《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加大新增限上企业扶持力度,每发展1户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主城区商贸服务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评审合格,规范低端门店、提升中端档次、引进高端品牌每户给予数额不等奖励;对县市实施商贸服务业“七个一”工程予以奖励,即每县建设1个城市综合体、1个三星级以上酒店、1个大中型批发市场、1个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每镇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1个标准化超市,每村建设1个标准化“农家店”,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渭南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限上企业的扶持奖励。县、市、区每增加1户限额以上企业,市财政奖励2万元;凡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占本县、市、区比重首次达到70%以上的,由市政府当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凡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首次达到50%以上的,由市政府当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

    商洛设立商贸企业升级进档奖,对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每户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对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每户给予最高4万元奖励;新增住宿和餐饮企业,每户2万元奖励;对全市限上商贸企业进行考核,排名前10名的单位授予“商洛市商贸服务业十强企业”荣誉称号;对完成市纳限任务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最高奖励5万元,每超额完成1家,增加最高奖励5000元。 (记者 崔春华 实习生 阎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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