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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原中央苏区县补助提高到不低于300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08日 09时35分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福建省中央苏区县加快发展,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原中央苏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2013年,省财政在安排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时,统一将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县不低于300万元。至目前,今年已下达补助4.83亿元,比去年增加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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