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近日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充实了强化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度,决策执行的工作落实机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节约,改进调查研究以及强化审计、监察政府内部监督,接受群众信访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0字概括省政府工作准则
省政府工作规则是省政府依法行政、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据了解,新修订的《工作规则》是在2013年12月17日十二届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经研究修订完成的。
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届省政府工作,确定指导思想、职责职能、行政流程、纪律作风等工作规则,体现新时期新要求,保持与国务院的政令统一。
《工作规则》明确省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工作准则被概括为20个字,即: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政府职能边界更加清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何更好地处理好政府“无形之手”和市场“有形之手”的关系,这道考题摆在了各级政府的面前。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工作规则》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回答了这个问题。文件中指出,省政府要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均等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省政府未来要做的事,是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是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是加强环境保护。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政府致力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多次强调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
《工作规则》3日上挂省政府网站后,其中两个关键词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认可:“依法”、“科学”。
比如,《工作规则》在依法行政一章中强调,要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要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制定规章、发布决定或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或省政府决定、命令,或者规定不适当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要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省政府予以改变、撤销。
省政府还强调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工作规则》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今后,省政府各部门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市县政府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凡涉及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的,要严格控制和把关,除有关专门文件外,其他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对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作出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规则》把公开透明明确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群众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记者 谢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