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7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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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答网民关于“银行开户许可证补办手续繁、成本高”的留言

2018-05-07 11:0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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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的网民“嘉兴固润”(手机尾号8057)说:我是浙江嘉兴的一名企业经营者,在办理五证合一银行结算变更手续时,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真如支行要求用到开户许可证,但我公司开户许可证已不慎遗失。我们咨询了相关补办事宜,发现根据银发〔2006〕71号文件需进行登报公告,这是成本极高、手续繁杂而且不适合当下发展现状和政策导向的规定。原因有:1、相关文件久远;2、开户许可证的作用有限,除了银行要求外,我们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从未用到开户许可证;3、证明账户合法性的途径多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以查询和证明企业的全部信息和资质,何须开户许可证?4、补办手续繁杂,在当前互联网社会中,居然还在沿用2006年的文件,要求登报公告,落后于社会发展;5、补办成本高,虽然人行只收取100元的费用,但是登报公告却要上千乃至数千的费用,严重增加企业负担。

人民银行回复(全文):

一、开户许可证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为行政许可事项。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

二、开户许可证是记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证明文件,存款人应妥善保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时需向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实践操作中,鉴于基本存款账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单位在金融系统有着正常的资金运转状态,一些招投标项目等也自发要求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开户许可证遗失后补发需刊登遗失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规定“存款人遗失开户许可证,应在报刊媒体上进行遗失公告,宣布该开户许可证作废。存款人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出具遗失证明和已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遗失公告是行政许可证件管理的要求,能够防范他人冒用遗失证件,有利于保障存款人资金和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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