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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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答网民关于“基层海关怕影响时效考核‘折腾’企业来回跑”的留言

2019-04-24 15:0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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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福州的网民“cjh”(手机尾号3992)说:您好,我们的李总理提出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着实让企业提振了士气,我们也感受到了全国通关一体化给企业通关带来的便利。可是自从国家提出2018年底要将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以来,以海关牵头的政策在落实上让企业不但没享受到便利,还产生了新的困扰。例如:企业在进口货物过程中因所到口岸没有直航路线,船公司一般采用将货物先运至中国较大的口岸如宁波、厦门,通过国内转关船转运的模式运至其它较小的港口。可是海关计算整体通关时效的方式居然不是以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的时间为起始时间,却按货物第一次进入中国口岸港的时间为计算时效的起始时间,这样货物到达我们的指运港(最终目的港)后,我们第一时间向海关申报通关结关,通关手续不到24小时,可计算出来的时效却长达十天以上,即两百多个小时。这样计算时效的方式大大消减了当地海关为企业提供便捷通关的积极性。最后,口岸海关怕影响时效只好让我们企业回属地申报,这就让我们的清关手续更加复杂化。原来口岸申报可以关检一体化申报,现在属地海关申报报关,但海关检验检疫的申报部门又是口岸海关,如果审单过程要提交相应正本单证,我们就不得不两头跑,实际的通关反而较原来更不便利,甚至造成企业面临货物到港后无处报关的现象。恳请相关部门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时效监管机制,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海关总署回复(全文):目前,中国海关计算进口通关时间是采用世界海关组织推荐的《放行时间研究指南》的计算口径,进口货物的时间计算起点为进口货物抵达港口的时间。转关货物自抵达我国第一个口岸开始,即置于海关监管之下,是海关监管模式之一,我们将继续做好对转关货物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进口货物由于通关模式和监管方式差异,通关时间差别较大,未来我们将考虑对进口转关货物的通关时间进行单列计算和观察,使其更精准的反映进口转关货物的实际跨境效率情况,指导内陆海关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的通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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