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答网民关于“优化户籍迁移办理流程”的留言

2020-01-22 09:3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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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北武汉的网民“Messiah”(手机尾号1250)说: 目前办理户籍落户迁移,还需要携带开具的批准入户通知书、准予迁入证明等各类准迁证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十分不便,不利于提高效率。实际上,携带准迁证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就是当地的公安户籍人员在户籍内网系统上操作处理一下。如此,耗费时间地来回往返,完全没有必要。建议优化流程,取消这个纸质办理程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避免来回两头跑,从而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公安部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19年,我部已推出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便民措施,群众办理同一地市内户口迁移的,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一站式”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探索实施省级行政区域内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上述措施被纳入2019年公安部60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外发布。目前,各地正在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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