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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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答网民关于“企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虚高、小额支付不便”的留言

2020-12-23 10: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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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南阳的网民“周*华”(手机尾号1963)说:总理您好!现在的承兑汇票付款期限分别为6个月、1年和18个月。在我看来,承兑汇票价格虚高1到3个点,小额支付不方便(如发工资、缴电费税费、转账等),贴现高,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没有起到作用甚至变成了障碍,应该取消。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给我们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活力。

人民银行回复: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的发展,积极践行“支付为民”理念,切实履行对票据业务的管理职责,不断促进和规范票据业务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支付和融资的便利度。

经核实,向留言人反馈如下:根据《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印发)、《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2号)等制度规定,目前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有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最长付款期限分别为6个月、1年,无18个月。其中,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由6个月延长为1年,主要是为了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增强票据市场流动性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3〕180号),目前贴现利率已实行市场化,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经调研,您企业所在地南阳市辖区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普遍在3%左右。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贴现等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您所提到的发工资、缴电费税费等不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目前银行机构提供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方式,可便利企业进行发工资、缴电费税费等。同时,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兼具支付和融资的功能,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是市场主体常用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之一。根据留言人反映的情况,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已于11月2日与留言人取得联系,向其详细解释说明。感谢留言人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管理,督促银行业机构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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