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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答网民关于“企业已取得国家涉水资质,地址变更是否需重新检测水质”的留言

2021-11-30 15:5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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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龙岩的网民“快乐人生”(手机尾号3681)说:我于2019年返乡创业成立设备公司,同年公司办理了国家涉水批件资质。在生产中发现厂房挑高太低无法安装航车,经过考虑准备迁移变更地址。在今年变更办理中省卫健委说根据国家文件要重新检测水质才能重新办理,请问能否可以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继续用原水质报告?

卫生健康委回复:

涉水产品直接接触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应严格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附件《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材料要求》第八条规定:国产产品申请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的,以及进口产品申请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四)新生产场地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其中,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总体性能检验报告。因此,企业变更生产地时,应按照要求提交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检测由企业根据需求自主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收费属市场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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