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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答网民关于“省级科技奖项提名时须注重成果完成人的知识产权”的建议

2023-04-14 08:5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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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成都的网民“科研小虫”(尾号8775)说:科技奖项提名是为了激励科研人员,但是目前存在有些奖项提名的第一完成人是单位或部门领导职务人员,他们虽很多也是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但平时行政事务缠身,很难有精力深入科研,结果导致实际干科研工作的人员没有得到应有提名。目前,被提名的科技奖项均未要求是论文的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和专利完成人,也没有对该科技成果将被用于申报奖项的告知同意和签名等要求,有些只是口头告知,但实际上有时科研管理部门连口头都没告知,这就有可能存在专利完成人不知道自己的成果将被用于报奖的情况,导致出现纠纷。

科学技术部回复:

关于省级科技奖项提名须注重成果完成人知识产权的意见非常重要。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是做好科技奖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级科技奖具体办法由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总体上看,各省级科技奖均要求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名材料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科技奖的业务指导,引导省部级科技奖一方面压实提名者和候选者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诚信监督,完善公示和异议处理机制,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科学技术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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