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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落幕 并发表共同建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备受各界瞩目的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在就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并发表共同建议后,16日在上海落幕。

   本次论坛是中国共产党和亲民党为落实今年5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与宋楚瑜主席会谈公报的共识而举办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亲临论坛并发表重要演讲,充分展现了两党共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坚定决心和诚意。

   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上,来自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企业界人士,围绕大陆经济发展与台商在大陆投资、两岸直接通航、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两岸投资贸易正常化等四项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发表了许多精辟的见解,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言,并就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共识。

   中共中央台办副主任李炳才在闭幕式上说,本届论坛展现出了广泛的交集点,与会人士主要在五个方面形成了共同看法和意见:

   一是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经过20多年的历程,成果丰硕、基础深厚,具有深化和扩大的内在需求的巨大潜力。两岸中国人应该更加紧密地携手合作,相互扶持,而不应以政治分歧影响、干扰经济交流与合作。这样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新局面。

   二是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是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深化和扩大的客观要求,当务之急是尽快实现客运和货运包机直航。

   三是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面临新的契机,两岸应为维护和增进农民的利益共同努力。

   四是两岸投资贸易正常化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的重要步骤,应尽快消除人为障碍,促进两岸经济良性互动。

   五是努力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为深化和扩大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只有坚决制止“台独”分裂活动,才能维护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良好环境;只有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尽快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才能逐步消除横亘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面前的障碍。

   李炳才表示,大陆方面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宋楚瑜主席会谈公报,认真贯彻贾庆林主席在本届论坛上提出的四点意见,全面深化和扩大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我们希望台湾有关方面顺应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发展的潮流,重视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呼声,为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采取实际行动。

   亲民党秘书长秦金生在闭幕式上致辞时说,本次论坛对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与宋楚瑜主席会谈公报中的各项共识有积极帮助。两岸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当前两岸关系局势有喜有忧,需要我们凝聚共识,贡献力量。两岸有识之士应该把桥搭起来,把心连起来,把手牵起来,不断深化和扩大两岸交流,共同创造我们光明的未来。

   中共中央台办副主任郑立中在闭幕式上宣读了《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共同建议》。这份共同文件,就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及保障其正当权益、积极推动两岸直接通航、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记者 张勇 季明)

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共同建议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胡锦涛总书记与亲民党宋楚瑜主席2005年5月12日会谈公报中关于推动建立“两岸民间菁英论坛”的共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与亲民党中央党部商定,举办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本届论坛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亲民党中央党部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与中华两岸和平发展协会共同承办,于2005年9月15日至16日,在上海举行。

   第一届两岸民间菁英论坛的举办,是中国共产党与亲民党继续开展政党交流与对话的一次重要活动。9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分别发表演讲。两党人士和两岸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台商代表等共150余人出席了会议。

   本届论坛之主题是“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与会人士就大陆经济发展与台商在大陆投资、两岸直接通航、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两岸投资贸易正常化等四项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达成诸多共识。

   会议认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期望。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持续发展之基础上,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整合的趋势,两岸同胞应全面深化和扩大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关系朝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为此,本届论坛形成共同建议如下:

   一、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及保障其正当权益

   ——大陆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发展,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提供了更宽阔的空间。大陆方面继续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认真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的一切正当权益。亲民党方面则继续推动取消对台商投资大陆不合理的诸多限制。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亲民党中央党部各自指定专责机构,联系、处理台商投资中涉及权益保护的问题。继续努力促成两岸协商恢复后,依互惠互利之原则,商谈保障台商投资权益的问题。

   ——积极推动两岸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务实有效机制。大陆方面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聘请台湾公正专业人士担任大陆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举办业务交流和培训,以提高双方对两岸经贸现状和相关规定的了解。

   ——加强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的合作,取缔仿冒、剽窃、盗录等各种侵犯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之违法行为。

   ——亲民党提出扩大台资企业在大陆融资管道。大陆方面继续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并积极推动有关银行为台资企业提供贷款帮助。

   二、积极推动两岸直接通航

   ——尽快实现两岸客运和货运包机直航。促进以2005年春节包机澳门协商的方式,就客运包机节日化、周末化、常态化及货运包机便捷化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安排,同步实施。两岸客运包机增加航点,扩大搭载对象,凡持合法、有效证件的两岸同胞均可搭乘客运包机。两岸货运包机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共创互利双赢。

   ——推动两岸定期、定点双向空中直航,逐步促成2006年开始全面、直接、双向通航。

   ——继续扩大两岸海运业者的合作。大陆方面欢迎台湾航商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在大陆设立代表处。亲民党方面积极研究推动解决大陆航商在台湾设立代表处的问题。

   ——亲民党方面提出以金门、马祖、澎湖作为“自由贸易特区”试办点的主张。大陆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扩大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直接往来,继而实现与澎湖直接通航与往来,促成上述四地更为密切之经济合作。

   三、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

   ——推动两岸农产品贸易正常化。大陆方面将继续促进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对台湾水果运输实施  “绿色通道”,推荐农业产销合作单位,建立台湾农产品在大陆之运销管道。亲民党方面将积极推动实现两岸农产品海上和空中运输直航,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促进建立两岸农业交流及防检疫机制,以确保两岸农业交流中食品、药材等卫生与安全。共同保护农业生产之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有效打击和制止两岸农产品走私活动。

   ——两岸任何一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另一方及时提供调节性的合格农产品,以因应市场短期需要。

   ——共同维护与开发两岸渔业资源,保障渔民捕捞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两岸农业资讯交流。及时通告禽畜疫病及人畜共患疾病疫情。提供最新气象资料,保障农民、渔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自然资源。

   ——促进两岸农业科研交流。共同研发动物、植物品种改良;积极筹办并互邀专家学者参与相关农业发展的学术性活动;协助培养人才。

   四、促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

   ——营造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必要、良好的环境。

   ——改变目前两岸经济交往单向、间接状态,促进实现两岸直接、双向的投资、贸易与旅游观光,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

   ——结合两岸经济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强化研发、技术及行销之能力,以提升竞争力,共创经济双赢。

   ——推动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具体合作。台湾券商依大陆有关规定,参与大陆证券市场业务。促进金融业互设分支机构,以扩大两岸金融交流。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亲民党中央党部政策研究中心建立联系协调机制,适时就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