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
这一领域中将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建设,逐步建立法官助理制度;
——与有关部门协商推动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职制度,适当延长专业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的退休年龄;
——根据人民法院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案件数量、保障条件等因素,研究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方案;
——改革法官遴选程序和选任机制,探索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实行法官统一招录并统一分配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的制度;
——逐步推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
——建立法官任职前培训制度,改革在职法官培训制度,改革培训内容、方式、管理制度以及法官培训机构的师资选配方式;
——落实法官法的规定,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用、晋升、奖励、抚恤、医疗保障和工资、福利、津贴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基础上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