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一周年之际,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我国将继续做好履约工作,削减和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又称“POPs”),保护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在目前所知因人类活动而向环境释放出的污染物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对人类生存威胁最大的一类污染物。《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首批列入受控名单的POPs有滴滴涕、六氯苯、氯丹、灭蚁灵、毒杀酚、多氯联苯和二恶英等12种。它们会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破坏生殖和免疫系统、诱发癌症,导致畸形、基因突变和神经系统疾病,而且在人体内可以滞留数代,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我国政府高度重视POPs污染削减和控制工作。针对我国POPs底数不清、污染状况不明的问题,环保总局进行了杀虫剂POPs的生产、流通、使用、进出口、库存、废弃和排放情况调查,开展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使用及封存情况调查;对于可能产生二恶英和呋喃的行业及重点企业进行了筛选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取样检测,初步了解了我国POPs的状况,提出了我国POPs的防治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组织开展了杀虫剂战略与规划、多氯联苯管理与处置战略、二恶英减排战略研究和POPs库存与废弃管理和处置战略等系列战略研究,还对我国现有机构、政策、法规和基础设施进行了评估;今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环保总局任组长、发展改革委等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国家履约工作协调组。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同时面临着淘汰与削减现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预防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双重挑战。张力军说,我国将继续采取措施,推动履约工作,通过参加与POPs公约的相关活动,加强POPs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开展POPs削减和淘汰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综合POPs防治行动;开展POPs宣传教育,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技术和资金支持力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