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成为养老保险扩面重点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田成平告诉记者。
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将他们的缴费比例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关怀。
田成平说,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将继续抓好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此外,将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发展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一五”末期技能劳动者将超过1亿人
田成平指出,目前,全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约2400万人左右,还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出来。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必需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是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要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必须培养大批掌握新技术、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通过高端带动,带动一大批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梯次发展。二是城乡需要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城镇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三是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由于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在岗职工也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水平。
田成平表示,为使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还需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形成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为龙头,重点技工学校为骨干,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技能劳动者培养体系。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
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技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激励,逐步形成包括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在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
“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1亿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50万人。”田成平充满信心地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