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16日电(王耀、吕旭博)今后,凡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举报人员,将获得物质奖励,奖金最高值达5万元。
日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据介绍,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查清的违法事实的吻合程度,举报奖励将分为三级。具体来说,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l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金额的5-6%、3-4%、l-3%给予奖励;对于货值超过15万元的案件或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的,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5%、 2-3%、1-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甘肃省食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为保护举报人不受侵害,今后,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以及举报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