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三项乱收费专项治理。
——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今年“一费制”收费办法将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各地不得在“一费制”之外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学校在“一费制”外收取的服务性收费。
——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规范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计量收费。继续推行定价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纠正按人头分摊水费、电费等不规范行为。严禁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或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治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制止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行为,取消违规收费,规范农民就业培训收费,对于符合规定的农民就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要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组织开展以清理非法职业介绍和中介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严禁查处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等坑害进城务工农民的行为。
据了解,今后将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完善有关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或村集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要继续实行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