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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认定北京等15个城市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4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日前决定,认定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15个城市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

  除上述4个城市,同时被给予该身份的还有石家庄、长春、杭州、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化、泰州、淄博和桂林。商务部科技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选出这批医药产业基础比较好、出口竞争潜力比较大的城市,建立国家医药出口基地,旨在更好地促进医药产品出口,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聚集、培育地区性的规模竞争优势,尽快形成以国家医药出口基地为龙头,辐射、示范并带动周边地区以及全国的医药产品出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及产业基础的提升,医药类产品出口发展较快,2004年出口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120亿美元。然而,科技司上述负责人指出,我国医药产品出口结构不够合理、国际竞争力不强,在产业规模、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导向等方面,均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

  上述15个城市2004年医药产业总产值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50%以上;医药产品出口接近50亿美元,占全国医药产品出口的40%。同时,各出口基地各具特色:石家庄、杭州、泰州是全国化学药品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上海、深圳、淄博医疗设备的生产与出口能力比较突出,综合医药出口实力强;天津、广州、成都和通化的中医药产业基础较好,对外贸易力量较强;长沙、桂林、西安近年来中药提取产业发展较快,是我国提取物研发与出口基地;北京和长春的生物制药研发与生产能力突出。

  此次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认定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四川、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等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1个城市踊跃申报。为了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地区医药出口的现状和发展潜力,商务部组建了由政界、业界和学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定了评价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指标体系,从医药出口政策支持及环境、医药出口服务促进、医药出口产业竞争力、医药出口企业整体竞争力等方面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定,使认定工作自始至终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支持医药出口基地建设,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重从优化结构、培育主体、开拓市场、促进交流等方面,对医药出口基地内企业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药品境外注册及与国外技术交流等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

  此外,商务部还将推动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金融、保险、人才等各个方面制定当地支持基地建设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以推动我国医药出口取得更大突破。(范嵬、裴玥)